公司核名之后可以变更股东吗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要先看你公司现在的性质是什么,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是外资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集体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以上的这些表格、申请书都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到的。还有详细的填写要求等
公司办变更核名的下一步是什么
1、将新的名称核准后,准备工商变更资料变更执照
2、执照变更完后,持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名称变更通知书及公章等办理代码证变更
3、持执照副本、名称变更通知书、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等输税务变更
4、变更开户许可证
公司想更改名称需要进行预核名吗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上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的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所以,要根据以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上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的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所以,要根据以上两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预先核准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