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我司提供
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我司提供
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及职位分配。
四、各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如股东非广州户籍人士,需提供“计生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件相片黑白均可,共8张(大一寸5张,小一寸3张);股东证件相片黑白均可,共3张小一寸;
六、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
1、注册公司地址(必须是写字楼或商用楼)及房产需到所属街道房管所办理租赁合同。
2、如该地址属商铺店铺,该地址有“市场登记证”,可免去房管所的备案工作。
3、租约需使用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及房地产管理局”所编印之指定租约格式。
4、因于05年5月1日所发布之新租务条例,双方签署租约后,业主需将租约提交到“国土资源及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备案盖章,如未有办理备案或被该机构“注记”为属于不得租赁的情形之租的约均属无效。
七、房产证复印件。如产权属公司,需提供交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时间:出执照(15个工作日)代码证(3个工作日)地税证(3个工作日)国税证(3个工作日)出银行帐户(10-15工作日)。
Q782269685
分公司注册核名需要哪些表格
办理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登记所需资料 一、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 1、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商登记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4)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工商登记表格、资料: (1)所有提交表格或资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 三、开设银行根本帐户 开设银行根本帐户需要供给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成都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成都营业执照代办成都营业执照代理
关于公司核名
企业名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管辖: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二、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申请企业名称结构: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北京安泰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划;“安泰新世纪”为字号;“信息技术”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一、行政区划:
1、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1、 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3、 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
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 视为企业名 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四川火锅有限公司、北京***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锅”、“韩国烧烤”字词均视为企业的经营特点。
4、 企业名称不 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北京***食品厂”、“北京**商店”、“北京**技术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