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核名需要什么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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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核名需要什么资料吗

迅法网2019-10-15 22:20

分公司注册核名需要哪些表格

成都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所需资料1.成都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1.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母公司公章; (二)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二,工商登记1,母公司需提交稿件:(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书,所有股东均需签字并加盖母公司的公章。 (2)股东大会的决议(即母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要求所有股东签名并加盖母公司的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要求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的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以下信息:(1)营业执照正本(经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二)原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母公司印章); (三)税款登记证正本的复印件(经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四)公司章程(由母公司工商局收到,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的公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商业登记表和信息:(1)所有需要签字或提交的零件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和母公司签字并加盖公章。 (2)分公司负责人的履历和身份证原件。三,银行基本账户的建立银行基本账户的开立需要提供给母公司的公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公章。成都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成都营业执照代理成都营业执照代理

企业核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企业核名所需的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的预批准申请”(包括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副本) 。

2。外商投资企业向所有投资者提交的资格证书副本(如果文件为外文,则必须提交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译本)。

3,其他相关文档和文档。

注:

1)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

2)如果用外文提交的文件是用中文编写的,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和译文。单元密封;

3)如果提交的材料未指明提交的副本,则应提交原件;如果提交了副本,则应标记为“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名。

扩展名:

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可以合法接受的名称核准业务包括: :

家公司,国内非法人公司法人和外资公司,非法人外商投资公司法人。

申请上述

公司名称的在线批准必须符合3个条件:

1,申请中所提议的新业务名称的批准

2,公司名称不符合包含行政区划

3,注册资本(公司为注册资本,非公司国内法人为注册资本,统称为注册资本

,下同)不少于50万元。

其中,如果外商独资或控股的外资企业使用外国公司的字体大小,则可以使用

(中国)作为名称;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参考文献:

企业名称预先批准-申请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哪些企业名称可以在线申请批准? -SAIC

办理工商核名需要带哪些资料

1.所有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书》; 2.所有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和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联合代理人的授权或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上标有“中国”,“中国”,“国家”,“国家”或“国际”字样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复印件。注:1.“企业名称预批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可以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红盾信息网下载,也可以从工商局获取。商业管理。 2.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应使用A4型纸。如果上述各项未表明已提交副本,则应提交原件;提交副本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者签名,或者由公司指定的官员或者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名。 3,以上要求由投资者签名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由该人签名;除自然人外的投资者应当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