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已经核名下来了,不想用了,还可以重新核名吗?
可以重命名而无需取消。根据《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企业应向其注册机构申请变更注册。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在注册机构的管辖下,注册机构直接处理变更注册。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受注册机构的管辖,应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自企业名称变更获批准之日起30天内,企业应申请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的注册。
取消后重新注册可以使用同一法人。
扩展名
在以下任何情况下均不获批准:
(1)由同一行业和商业机构批准,或在同一行业注册的企业相同,但具有投资关系的企业除外;
(2)由相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或根据本办法第18条注册的具有投资关系的企业名称,但除外;
(3)与名称更改不到一年的另一家企业的原始名称相同;
(4)与撤销注册或营业执照少于三年的企业同名;
(5)其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实施方法
签了三方协议,不想去了怎么弄
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报到辞职时,劳动者有权选择自己的企业。
公司核名后,来不及办理营业执照,核名期限就要过期了,应该怎么保留已核到得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的预先批准保留期将到期,但是如果仍保留公司名称,则预先批准申请名称的原始注册机构应在当日继续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