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不需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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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需不需核名

迅法网2019-09-24 23:15

办理企业分公司是否要核名

无需批准公司分支的名称。

关于成立分公司,不需独立财务核算?

要独立考虑。

分公司工商注册核名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实际情况,分支机构注册所需的信息:公司原三合一营业执照公司公章原件复印件(5份)公司章程(公司行业登记册) (由工业和工业局档案馆盖章)总公司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负责人签名。分公司负责人应证明其实际营业场所的租赁协议,财务人员职称证明副本和身份证副本均在当地。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原始ID。分公司负责人的正式证明;公司三证的正本和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始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书的复印件:出租人为公司的盖章;如果是出租人,则必须在总部的工商局打印并盖章,并由工商局盖章。分公司负责人应当出示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和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