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后,来不及办理营业执照,核名期限就要过期了,应该怎么保留已核到得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保留期限就要过期,但仍需保留该公司名称的话,应当在过期的当天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原登记机关,继续申请该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分公司工商注册核名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实际情况,分支机构注册所需的信息:公司原三合一营业执照公司公章原件复印件(5份)公司章程(公司行业登记册) (由工业和工业局档案馆盖章)总公司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负责人签名。分公司负责人应证明其实际营业场所的租赁协议,财务人员职称证明副本和身份证副本均在当地。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原始ID。分公司负责人的正式证明;公司三证的正本和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始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书的复印件:出租人为公司的盖章;如果是出租人,则必须在总部的工商局打印并盖章,并由工商局盖章。分公司负责人应当出示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和产权证明。
民办非企单位核名登记上,有举办者的身份证明,有写申请人为法人,需要提供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者应将《规章》第九条规定的文件和材料提交登记机关,即:
登记申请;
个业务主管的批准文件;
场地使用权证明; {}}验资报告;
负责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明;
章程草案。
注册申请应包括:组织者名称或申请人名称;
所要代表的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居住状况;开始的资金数额;申请注册的原因。
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包括组织者章程的草稿,财务状况(尤其是资产的非状态),拟议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单位,员工的资格,场所的设备,组织的结论等内容。
场地必须拥有所有权证明或使用证明超过一年。
验资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机构发布。
拟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种族,年龄,当前人际关系单位和个人简历。拟议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可以由登记机关核实登记证正本。
对于合伙企业的私人非企业单位,建议单位的负责人是指所有合伙人。
私营非企业单位的章程草案应符合《规章》的规定,并应具有《规章》规定的要素,并应在其章程草案中规定不得分配该单位的利润,财产在解体时不得私下分割。